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2年主要工作和2013年工作安排。
一、 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延吉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进程,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设置。成立延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设在局综合科,配备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延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延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是积极部署及时发布。对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强化统计载体作用。在通过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的同时,还完成了《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数据延吉》、《统计月报》等载体的发布,为迎接60周年州庆编印了《辉煌60年》专刊,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产品。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全年共公开发布86条信息。
(二)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各类政务动态61条;各类经济动态24条。
(三)公开形式。
1、网上公布政府信息数发布 86条。
2、通过各类统计汇编、手册、分析、专报47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 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六、 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实施力度,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行部署,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