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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统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7    点击数:
 2011年,延吉市统计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有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延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截止期为2011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议,请与延吉市统计局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编:133000;电话:0433-8910877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严格执行、科学编制,制定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条例》的规定,参照《延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延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延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延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查询。

(三)强化落实,加强监督,制定相关的配套方法措施

通过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配备电脑、安装防病毒安全软件,指定兼职工作人员,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延吉市统计局在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我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外,还根据要求开设了“延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点击相应栏目的链接查看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不足,与人民群众和社会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目录还不够细化、不够具体。

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做到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

二是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要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水平,及时更新和扩充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四是要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方便群众查阅、索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