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延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做好 2021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
国家和省州教育部门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
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
做好 2021 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
教基〔2021〕5 号)精神,坚持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
对就近”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
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合法入学权益,确保义务教育
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义务教育
阶段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坚持计划招生原则。按照吉林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
1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
市实际,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 50 名、
初中不超 54 名。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结合城乡学校布局、生源分布等
因素,创新招生划片方式,严格按划定的学区招生,严禁采
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学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
招生。
4.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通过网络、媒体、延吉教育公众
号等方式向社会、家长公开招生信息,实施网上报名,实施
阳光招生。
5.坚持阳光分班原则。实行班级人数均衡、男女生比例
均衡。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现场公开抽签、签字确认、公布
公示、存档备案的办法,主动接受全程监督。
6.坚持稳步推进原则。自 2021 年起,原则上三年招生
方式基本保持不变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后逐步实施多校划
片,并采取“学区房锁定”政策,届时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内容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 2015 年 8 月 31 之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 2021 年延吉市应届小学
毕业生。
(二)招生流程
1.召开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发布招
2生公告。相关部门开设户籍、房产办理手续绿色通道,完善
入学所需材料。
2.网上登记信息。实施中小学网上登记,家长在截止登
记信息的有效时间内,协助幼儿园、学校按照要求在网上如
实登记信息。现场登记,确定 1—2 天为现场登记,帮助隔
代家庭或需要帮助的群体填报信息。幼升小填报意向为:朝
校、汉校和民族联校。
3.登记信息后,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房产等针对采集的
信息进行甄别,并按批次、类别进行分类汇总。对存在疑异
的信息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录入。
4.按照学区及录取批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批次分
派给各学校生源名单,做好录取准备工作。
5.学校报名录取,发放通知书。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方式
1.城区民族小学
(1)招生计划:城区民族小学招生规模(班级):公
园 6、中央 4、新兴 4、附小 4、延新 4、延南 4、建工 4,共
计 30 个班级。根据适龄儿童入学实际数进行调整。
(2)招生方式:采取民族小学、普通小学双层学区,
部分学校跨学区或调剂招生。
一是按照批次招收本学区生源学校:公园小学、延新
小学、建工小学、延南小学、延边大学师范分院附属小学、
新兴小学、中央小学。
二是统筹生源平衡:中央小学可以跨新兴小学、公园
3小学;新兴小学可以跨公园小学;东山小学不单独设置民
族班;兴安小学、朝阳川朝阳小学可招收全市各小学学区
生源。
(3)2021 年新入学的民族小学一年级,除加授一门朝
鲜语文课程外,在其他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完全一致,统
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版教材。
(4)招生要求:跨学区招生学校以优先招收本学区
学生为主,跨学区招生为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根据生源
实际分布,在控制招生规模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调控,平
衡各学校招生规模。
2.城区普通小学
(1)招生计划:城区普通小学招生规模(班级):北
山(南)10、北山(北)10、河南 10、进学 12、延河 10、
朝阳 6 、梨花 8、东山 5,共计 71个班级。根据适龄儿童入
学实际数进行适当的规模调整。
(2)招生方式:
一是按照批次完成本学区生源录取。按批次招收本学
区生源学校:北山北校区、北山南校区、进学小学、河南
小学、延河小学、朝阳小学、梨花小学、东山小学。
二是各学校此批次生源数大于空学位数,则采取调剂、
摇号方式录取,超出的生源纳入全市统筹。生源数小于空
学位数,则采取派位方式录取。
(3)招生要求:接收调剂生源学校按照优先招收本
4学区学生,再招收调剂的顺序组织招生。外来务工随迁子
女根据生源实际分布,在控制招生规模的前提下,进行合
理调控,平衡各学校招生规模。
3.城区民族初中
(1)城区民族初中招生规模:三中 8、五中 6、八中 6、
十中 6、十三中 4、实验 6,共计 36 个班级。
(2)招生方式:
一是按批次招收本学区的学校:第三中学、第五中学、
第八中学、第十中学、实验中学。
二是跨学区招生学校:第十三中学可跨全市民族初中
各学区。全市各民族初中可以跨第三中学学区。
三是按照“校际生源平衡” 和“相对就近”统筹安
排。
(3)招生要求:跨学区招生学校以优先招收本学区
学生为主,跨学区招生为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根据生源
实际分布,在控制招生规模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调控,平
衡各学校招生规模。
4.城区汉族初中
(1)城区普通初中招生规模:四中 16、六中 14、七中
10、九中 11、十二中 10,共计 61个班级。根据学区生源分
布实际情况,校际之间班级数可做适当调剂。
(2)招生方式:
一是按照批次招收本学区生源学校:第四中学、第六
中学。
5二是按照批次第九中学、第十二中学可以跨第四中学、
第六中学、第七中学学区。
三是生源按照“校际生源平衡”和“相对就近”统筹
安排。
(3)招生要求:跨学区招生学校以优先招收本学区
学生为主,跨学区招生为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根据生源
实际分布,在控制招生规模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调控,平
衡各学校招生规模。
5.乡镇中小学校
各乡镇中小学校招收本学区学生外,可招收城区各学区
学生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招生采取直接录取方式。
四、工作措施
1.生源分析统计。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对全市符合幼升
小、小升初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登记报名,通过联网公安、
房产进行信息分类统计和甄别,为做好本年度招生工作提供
有效依据。
2.做好招生宣传。召开招生专题会议,解读招生政策,
公布招生公告和学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方式、
咨询电话等。
3.实施招生。通过网上登记信息、联动审核材料、按照
录取批次的先后顺序到校报到。
4.阳光分班。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人数,实施一次阳光
分班。原则上不组织第二次阳光分班,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后
果自负。
65.按照户籍优先原则,分批次进行招生。
(1)有户有房(延吉市户籍且延吉市房产) :
——延吉市户籍,本户籍下有入学新生父母或本人名下
完全房产(不含门市房)
——延吉市三世同堂,入学新生出生申报户口在该学区
内,且户口三世同堂,入学新生父母名下市内无完全房产的,
按祖辈完全房产划分学区(不含门市房)。
——延吉市户籍, 户籍地址与入学新生父母或本人名
下完全房产地址不一致(不含门市房)
(2)有户无房(延吉市户籍且延吉市无房产) :
——孩子出生时申报的户口在延吉市,且延吉市没有入
学新生父母或本人名下完全房产(不含门市房)
——孩子户口后迁入延吉市,且延吉市没有入学新生父
母或本人名下完全房产(不含门市房)
(3)有房无户(延吉市房产且外地户籍) :非延吉市
户口,延吉市内有入学新生父母或本人名下完全房产(不含
门市房)。本学区学校班额未满时,学区内有入学新生父母
或本人名下完全房产的(不含门市房)。学位数可满足报名
人数,直接录取;学位不足时,则采取摇号或调剂到相对较
近且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无房无户(延吉市无房产且外地户籍) :非延吉
市户口,延吉市内没有入学新生父母或本人名下完全房产。
城区各学校空学位采取摇号方式进行,或调剂到相对较近的
学校。
7(5)特殊群体入学:一是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
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二是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
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
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
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
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到学校就读。三是对具备接受教育
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
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进入
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义务教
育。四是因父母双亡,寄养在亲属、其他家庭或福利机构的
孤儿,凭有关证件按监护人家庭住址划分学区。五是非延吉
市小学毕业的学生,须在小学毕业地升入初中,建立初中学
籍后,再办理转学手续。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教育局审核、
批准的转入生。六是入住不足一年,且提供的票据真实有效
的,本学区学校如有空学位时,按照招生批次先后和取得房
照时间的先后进行摇号或调剂录取,直至学位额满为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组
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
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机
制。
2.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招生期间疫情防控
工作落实力度,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安全检
8测、消毒、降低人员聚集密度等具体措施。新生入学儿童查
验预防接种证。
3.完善控辍保学和消除大班额工作机制。针对核实确定
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帐,
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
入尽入。加强消除大班额源头管控,确保各中小学校起始年
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
额现象。
4.建立入学风险防控机制。调整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前,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科学预
测,准确研判学区内学生入学情况,针对适龄儿童逐年增加、
学位供给紧张情况,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小学招
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
各中小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公告等。
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
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