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通过吉林省食品生产许可系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网)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审批、决定-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咨询电话:2628121、2610315
◆窗口地址:延吉市公园路325号、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食品生产科
◆部门监督电话:2265050
◆监督举报电话:8333222
◆投诉举报中心:中心督查室
◆受理范围:⑴粮食加工品 (2)茶叶及相关制品 (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4)蛋制品 (5)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6)食糖 (7)淀粉及淀粉制品 (8)蔬菜制品(9)方便食品 (10)饼干 (11)罐头 (12)冷冻饮品 (13)速冻食品(14)薯类和膨化食品 (15)糖果制品 (16)水果制品 (17)水产制品 (18)糕点 (19)豆制品 (20)蜂产品
◆申请材料: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份;(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3)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如企业无检验室,需提供《委托出厂检验协议书》;(4)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如果执行企业标准的生产者,需提供企业标准文本原件;(5)食品安全员任命书及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7)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