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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全面总结、准确反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现公布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联系电话0433-2515675

  一、报告内容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延吉市有关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严格依照《条例》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本报告数据有效期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7条,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件。发布机制上,我局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局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办公室核稿,再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止20191231日,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7条,包括我局的机构职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政府投资规划、扶贫举措、创城工作计划与总结等。

  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注重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我市公民可通过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专栏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随意性较大;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三是严格考核。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按照《条例》、《通知》以及我市相关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有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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