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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10136093255/2023-1881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标      题: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汇总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24010136093255/2023-1881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标      题: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汇总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汇总表
         
建议、提案名称 建议、提案来源 答复时间 具体措施 备注
关于加强民营医疗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的建议 人大 2023年6月5日 1、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引导民营医院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民营医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解决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延吉市民营医院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为进一步提高延吉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延吉市医疗卫生人才业务水平提升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急危重症病人急救、疑难病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管理、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
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们一直在积极推进医疗行业的监管工作,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三、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医疗行为的风险意识,通过加大宣传,科普医疗相关的知识,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医疗行业的规范要求,提高他们的辨识能力和警惕性,有效遏制非法医疗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关于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 人大 2023年6月5日 一、延吉市建工社卫生服务中心现依托6支家庭医生团队实行社区网格化服务,对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预约体检+入户体检”服务。积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现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78149份。经组织部任命,建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挂职为街道副主任,协助街道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等工作。
    二、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不断更新知识内容,采取多样化宣教模式,丰富专家库人才,为社区居民们普及健康知识。2023年共开展5 次讲座 ,参加人数251人次。利用单位公众号、新闻媒体、宣传海报、社区宣传栏、电视台等平台,不断更新健康知识,扩大基本医疗和公卫宣传力度,并积极邀请二级以上医院及眼科专家,为社区居民们进行义诊。
三、利用医共体制度,邀请市医院医生到中心为群众开展诊疗活动。充分利用公开招聘和合同招聘制度引进高水平人才安排到人员紧缺的科室,调整中心的人员结构。
四、建立骨干医师进修、培训制度,今年中心派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3人次、骨干医师培训1人次。以此提高医师诊疗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
已办结
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提升民营医疗机构防疫能力的建议 人大 2023年6月5日 一、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疫情期间,市卫生健康局加强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防疫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将为其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确保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具备充足的物资保障。
二、加强疫情期间教育和培训。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提升其疫情防控能力。通过培训,我们提高民营医疗机构政治意识和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责任。
三、充分发挥医联体的作用。我们将引导医联体牵头单位,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指导和帮扶,特别是在人才、培训、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为进一步提高延吉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延吉市医疗卫生人才业务水平提升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急危重症病人急救、疑难病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管理、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
已办结
关于促进延吉市中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 人大 2023年5月15日 目前我市通过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将人才培养、技术引进、远程医疗等措施,提高基层中朝医师临床诊疗技术。同时,我局现定期组织各单位选出业务骨干,对全市医疗卫生人才进行临床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理论学习、经验心得交流等方式培养人才队伍。
目前,我市通过中医师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培训及考核方式,把掌握精湛中朝医药技术的中朝医师、中朝药师遴选出来,并通过延吉市中医医院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的传承作用,组织从事中朝医药工作的社区、乡镇、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有效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促进中朝医药技术的继承和发展。
我局会积极请示政府争取中医药相关政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推动中朝医药技术传承创新发展,造福百姓。
已办结
关于加强我市标准化母婴公共设施的建议 人大 2023年5月22日 母婴室是专为孕期女性、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其护理者设置的,用于哺乳、集乳、护理及临时休憩的场所,是体现现代文明城市人文关怀的重要标志性公共设施。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设施,是对妇女儿童的关爱,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小小一个母婴室,体现的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细节和人文情怀。近年来,在倡导社会优生优育的形势下,母婴室得到广泛关注,且在母乳喂养意识逐步提升、文明程度逐步提高的背景下,“让公共场所标配母婴室”正在逐步完善。
2021年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延市卫健联发〔2021〕10号),加速推进母婴室建设。目前母婴设施应建19家,已建19家,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建设完成的母婴室例如:延吉市医院、延边中医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延吉公路客运总站、延吉公路客运总站(北站)、延边运输有限公司延吉公铁分流客运站、延吉市客运西站综合枢纽服务有限公司、朝阳川机场、延吉市高铁站、延吉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时代购物广场、延吉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延吉千盛购物广场爱心妈咪小屋、延吉市梦都美民俗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延边州博物馆、延边州妇幼保健院、国网延边供电公司、恐龙博物馆、中关村等母婴室都发挥着良好的作用,2022年以后新建设的公共场所,把母婴设施建设列入建筑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标准的母婴设施。在母婴室建设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局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持续做好已建母婴室的改造提升,按照“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对配置不完善的母婴室,进一步提高标准化水平。发挥责任单位作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功能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服务管理到位,无被侵占挪用。市卫生健康局做好系统内所有医疗机构母婴室建设和维护,并做好行业指导;市交通局、文广旅、总工会等单位负责全市交通枢纽站、旅游景区、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母婴室的提标和维护。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下,对全市母婴场所设置按照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本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导向标志。新建母婴室按照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已建成母婴室对照标准,做好改造完善工作。
我们将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建设和维护母婴设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社会公布母婴设施建设的具体位置,提高大家的知晓率,并加大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和管理,共同推进全市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的落实。
已办结
关于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心理疏导教育的工作建议 人大 2023年6月1日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人们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并将此项民生工作纳入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政法牵头、卫健具体实施,全面部署落实本系统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心理服务体系、成立了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制定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延吉市疫情心理危机服务体系防治工作的运行。
二、抓出实效、落实成果
 (一)第一疫情期间因隔离产生幻觉协调到专科医院接受心理治疗2人次。第二为参加疫情工作的工作人员做心理卫生服务113人次。第三并于2021年9月26日在省、州精防办指导下以建工街道、河南街道为试点,开展了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流调。延吉市随机抽取河南、建工为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流调试点单位。每个辖区系统抽样50户+30户65岁以上老人家庭。延吉市共336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结果以建工68名阳性居民进行专业机构访谈,2名真阳性进行(失眠)复核诊断,给予药物干预。
(二)以每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为契机,开展宣传。积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在“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国家宣传口号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在“青春之心灵,青春之少年”为主题的国家宣传口号下,倡导社会关注,提升全民精神卫生、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意识。
(三)、成立了以金龙局长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干预组、复合组、培训组队伍、人才库。根据文件要求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并加挂“心理卫生服务室”标牌。以1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广泛开展心理服务、宣传科普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三、下一步计划及建议
(一)结合延吉市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医院、社区、学校、乡村、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科普宣传,进单位、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五进)讲座、疏导、问卷、宣传、义诊、咨询等服务,传播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科普知识、防治技术和求助诊治措施等,倡导良好生活行为方式,引导公众正确理性认识、科学预防并积极应对心理健康相关问题。
(三)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25号)号和关于印发《延吉市市域社会治疗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延市市域组〔2020〕1号)文件要求计划开展进单位、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五进)培训、疏导、热线、宣传、义诊、复核诊断及药物干预。无经费来源,难以开展工作。望政府给予解决。
已办结
全面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执业整治力度的建议 人大 2023年6月6日 一、我市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现状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备案的医疗美容机构39家。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以查处案件为抓手,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机构严把入口关,认真审查医美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关资质。
2.非法医疗美容一般在居家、宾馆、写字楼、美容院、美甲店等场所发生,给查处造成难度,针对这一问题,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33-2509139),延伸群众举报窗口,发动群众举报及监督执法排查,全方位布控监管视角,及时查处反馈。
3.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社区、商超、集市等人群聚集区,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医疗美容科普宣传、普法宣传,详细讲解非法医疗美容的危害,让群众深入了解并远离非法医疗美容,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4.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美人员的检查监督力度,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确保行医有证,美容有证,技术过关,减少杜绝医美事故或投诉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持续开展医疗美容综合整治相关工作。一是主动出击,以非法医疗美容活动多发场所为重点,优化综合执法条件,强化无缝监管措施;二是采取明察暗访和重点管控的方式,适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飞行执法检查;三是进一步培训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员,加强非法医疗美容巡查,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四是持续引导医疗美容机构全面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公共场所单位依法营业主体责任意识,实现行业自律制度化。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美容环境。
已办结
关于医美行业发展的建议 政协 2023年6月26日 1、为了有效、妥善处理医疗美容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美容秩序,保障医疗美容安全,成立延吉市医疗美容纠纷调解中心,并建立医疗美容纠纷调解专家库,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医疗美容纠纷的严重程度,从专家库选取相关专家进行调解。
2、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延吉市医疗美容机构管理办法》《延吉市医疗美容服务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卫生监督长效机制。
为加快推进全市医疗美容产业健康发展,以推动医美产业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为契机,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个部门在全市开展“医美延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多部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进一步提高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
已办结
关于加强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政协 2023年7月10日 (一)近几年,我局畅通社会招聘、院校招聘等引才渠道,本科生择优进,硕士、博士优先进,特殊人才随时进。开辟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等级岗位用人差异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招聘岗位需求,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50周岁。以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方针,继续实行竞聘上岗制度,并抓好人才队伍老、中、青结合,防止人才断层。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医疗知识、临床业务知识、基本公卫知识、卫生监督等方面,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选送一批优秀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二)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系统公立医院积极探索薪酬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内部分配办法。按照“坚持公益导向、按劳分配、统筹兼顾、动态调整”的原则,突出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技术能力、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德医风等因素,实行成本核算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计算方法,坚持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等倾斜,合理拉开档次,确保业绩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人均水平明显高于本单位人均水平,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经多次调整真正实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而从待遇方面留住人才。
(三)近年来,为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省人社厅制定出台了多项激励和倾斜措施:一是单独制定《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47号);二是为加快实施人才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延吉市医院于列为今年新增职称“评聘结合”单位,激发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三是《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中,针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聘任中级职称满10年的,可直接评(聘)为副高级职称(职务),单独核定,单列管理。
今后,我局将继续并积极探索更多加强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引导和鼓励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为实施健康延吉提供人才支撑。
已办结
关于延吉市医疗美容宣传推广的建议 政协 2023年6月26日 1、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打击非法医学美容办公室,严厉打击非法医学美容行为,为延吉市的医疗美容行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2、为了树立医疗美容的良好形象,鼓励医疗机构积极进行医疗美容的正面报道,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时将整治成果及政策法规进行报道,加强医美宣传引导,消除公众对医疗美容的误解和顾虑,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已办结
关于加强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政协 2023年7月19日 (一)延吉市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编制总数260名,实有人数222名。根据吉林省委编办《关于印发市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标准的通知》(吉委编办发〔2021〕30号)文件要求,延吉市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人员编制按照乡镇辖区户籍人口数的千分之1.7的比例核定,延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按照街道辖区户籍人口数的千分之1的比例核定。 
经市委编办核定,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应核定编制数165名,现有编制数170名,超额核定5名。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核定编制数467名,现有编制数90名,总计编制缺口377名。目前,全市普通机动事业编制较少,无法为其调剂增加编制。市委编办将以即将开始的全省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力争从省级层面或通过跨行政区域调整的方式,为我市卫健系统增加事业编制。
(二)近几年,我局畅通社会招聘、院校招聘等引才渠道,本科生择优进,硕士、博士优先进,特殊人才随时进,开辟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等级岗位用人差异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招聘岗位需求,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50周岁。同时,以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方针,继续实行竞聘上岗制度,并抓好人才队伍老、中、青结合,防止人才断层。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医疗知识、临床业务知识、基本公卫知识、卫生监督等方面,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选送一批优秀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三)目前,我局正联合市委编办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充新方法。以“三方合同人员”、“政府专职社区卫生人员”和“体制内事业人员”等三种形式补充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探索畅通“三方合同人员”到“政府专职社区卫生人员”再到“体制内事业人员”的循环、稳定晋升路径,进一步完善“三方合同人员”、“政府专职社区卫生人员”考核制度、畅通晋升渠道、提升待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已办结
关于在市民中普及心脏骤停黄金四分钟急救常识的建议 政协 2023年6月26日 目前我市已组织急救中心在中小学开展急救培训,旨在培养学生们的急救意识和技能。这项培训从小学开始,通过课堂讲解和实际操作,教授学生们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巧,使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其次,我们在时代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针对群众的急救操作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能够让广大群众亲身参与,通过实际操作来掌握急救技能,并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另外,我局通过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医生对社区、乡镇、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提供专业的急救指导,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我局将继续开展急救培训和宣传活动,并积极探索更多的途径和方法,以确保更多的群众能够接受到相关培训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掌握急救技能。
已办结
关于延吉市出台<公共场所禁烟若干规定>的建议 政协 2023年6月29日 延吉市作为县级市是无权限出台禁烟条例的,应由省级以上城市出台相关控烟条例。但延吉市也印发了相关控烟文件,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案》《无烟学校建设方案》《延吉市创建无烟环境建设方案》等,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工作。一是医院、车站、机场、学校(含幼儿园)、公共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已全面开展禁烟工作。二是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及戒烟门诊建设。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规范戒烟服务体系,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三是加强控烟宣传教育。通过“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等载体活动,宣传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识宣传,提高我市居民烟草危害认知水平。
卫生监督所已加大对“四小”行业(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小洗浴、小歌舞厅)的监管力度,市场局对餐饮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交通局也严控出租车行业的吸烟行为,商场、酒店也由商务局、文广旅局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各部门要求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同时做好劝阻工作。医疗单位明确在室内禁止吸烟,室外设置吸烟区,设置好引导标识。
卫生健康局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相关要求,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下一步将委托疾控中心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戒烟门诊建设及简短戒烟干预技能培训,所有医务人员均能做到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同时利用好“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高血压病防治日”等活动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提高我市居民烟草危害认知水平,动员公众积极关注控烟、参与控烟,倡导无烟家庭建设。
已办结
关于解决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难的建议 政协 2023年5月22日 一、存在问题的回复
1、关于供需矛盾突出,疫苗一针难求。仅以四价疫苗为例,该疫苗的适龄人群是9到-45岁,供应量远远不足。很多适龄女性迟迟预约不到疫苗,等到开放预约有可能接种时已经超龄,造成大批“超龄女性”无法接种防护效力较高的HPV 疫苗,增加了这部分人群的患病风险。
回复:HPV疫苗种类有3种,分别为二价HPV疫苗、四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其中二价HPV疫苗分为国产与进口系列,四价HPV疫苗和九价HPV疫苗目前仅有进口。2022年8月30日,我国获批九价HPV疫苗可用于9-45岁女性,目前三种HPV疫苗接种年龄范围均为9-45岁。因四价HPV疫苗和九价HPV疫苗为进口疫苗,疫苗数量相对较少,需按照预约进行等候。国产二价HPV疫苗库存充足,可以较好的满足群众的接种需求。建议根据疫苗资源和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并尽早接种HPV疫苗。
2、关于疫苗接种价格偏高。HPV疫苗需接种三针,二价总价1200元、四价接种总价2400元,而九价打完3针则需3900元,这样的价格对于大多女性来说,费用高昂。
回复:国产二价HPV疫苗采购价格为329元/针、进口二价HPV疫苗采购价格为580元/针、四价HPV疫苗采购价格为798元/针、九价HPV疫苗采购价格为1298元/针。在疫苗批发价格的基础上增加的接种耗材费为每针18元,以上费用均由国家统一规定。群众可自行选择接种的疫苗。
3、关于农村女性对HPV疫苗认知不足,接种率低。近年来我国女性宫颈癌发病率很高,女性宫颈癌的宣传防治和筛查力度还比较低,在农村对适龄女性询问,表示均未接种HPV疫苗。
回复:我们将努力改善农村女性认知不足的问题,在宣传工作争取从多角度、多渠道、多层面提供信息,并尽量以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
二、具体建议的回复
1、在疫苗的预约方面,能够优先考虑年龄即将超限的适龄女性,最大程度的将疫苗资源合理调配使用,争取让每位延吉市女性都能够“约得上”。
回复:我市国产二价HPV疫苗库存充足,可以较好的满足群众的接种需求。建议根据疫苗资源和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并尽早接种HPV疫苗,越早接种、越早受益,做好自己的第一健康责任人。
2、相关部门根据HPV疫苗的生产供应开放程度,调整和管控疫苗的接种价格,让更多适龄女性能够“打的起”。
回复:疫苗采购价格均由国家统一规定,建议群众按照本人需求合理选择接种的疫苗。
3、政府加大对宫颈癌的普及、筛查和防治力度,让农村、城市女性人群都充分认识宫颈癌预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回复:我们将通过微信、抖音、百姓热线、电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结合健康知识讲座、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宫颈癌筛查及接种宫颈癌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妇女健康意识。
已办结
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建议 政协 2023年6月20日 1.完善疫情预防控机制。一是对集中暴发疫情、散发病例等不同形势下的疫情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及预案。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第二波新冠疫情,延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延吉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和《延吉市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工作预案》,为应对突发疫情做好了充分准备。二是市疾控中心现有1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和2个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有生物安全标识和生物安全手册,实验室均已备案,生物安全防护物品齐全。定期安排生物安全理论和现场培训,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和生物安全意识。三是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在公共场所、媒体、公众号不断宣传个人防护知识,利用卫生各项宣传活动契机,同步宣传“做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提高群众防护意识。会同延吉海关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动态监测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及时发现传播力、致病力和免疫逃逸能力发生重要改变的境外输入新变异株,做好早期疫情预警。
2.完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警,提高数据质量。不断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改进对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和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把握最佳时机,争取战略主动。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对各医疗机构数据质量不定期进行核查,并进行评估,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已达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3.完善疫情医疗救治机制。依托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形成三医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指导下,及时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
4.完善专业化队伍培养机制。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通过加强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保证应急队伍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为检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防控工作方案的有效性和工作流程,检验流调溯源能力、核酸检测能力、社会管控保障能力,重点解决疫情发生以来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6月16日开展“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演练”,通过实战模拟演练方式,围绕信息上报、人员集结、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样品采集、信息反馈等方面,查找重点环节的衔接是否存在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和高效精准防控水平。
已办结
 

主办:延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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