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10136093255/2023-18797 |
分 类: | 妇幼保健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标 题: | 2023年吉林省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10136093255/2023-18797 | 分 类: | 妇幼保健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标 题: | 2023年吉林省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2023年吉林省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尽早发现重点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 患儿,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全面了解新生儿疾病状 况,提高人口素质,我省继续实施“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 目”,为白城地区、延边州和白山地区新生儿免费开展疾病筛查 服务,普惠更多儿童。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尽早发现白城、延边、白山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 症 (PKU)、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 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 儿,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新生
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
(二)具体目标。
1.为13550例新生儿开展两种遗传代谢病 (PKU和 CH) 筛查 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其中,10月底前需完成6000 例新生儿遗传
代谢病筛查任务列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
2.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 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门诊保障制度;对确诊为永久
性听力障碍的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3.本地区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6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和对象。
项目覆盖全省3个地区,19个县(市、区)。
白城地区的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洮南市、洮北区所有 新生儿;延边州的延吉市、安图县、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 和龙市、汪清县、图们市所有新生儿;白山地区的浑江区、江源
区、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临江市所有新生儿。
以上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3。
(二)项目内容。
1.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组织开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2.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 网络、宣传标语等途径,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 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意义,为项目顺利
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对各级筛查相关人员进行血片
采集、实验室检测、听力初筛和复筛、诊断、转介、康复、召回、
信息管理等专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提供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采血、筛查、诊断机构通 过发放宣传折页、开设健康讲座等方法向准备怀孕或已怀孕妇女 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性和筛查技术、流程等,提高目标人群
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5.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实验室检测和确诊工 作。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采血机构做好血片采集、保存、送检等工 作,筛查中心做好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等工作,为确诊儿
童提供治疗建议。
6.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听力障碍确诊工作。筛查机构做好 新生儿听力的初筛、复筛、转诊及追访等工作,诊治机构做好新 生儿听力障碍的诊断、治疗、追访、咨询等工作,为确诊儿童提
供治疗和听力语言康复建议。
7.已经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的,新生儿疾病
筛查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共同承担。
8.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 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门诊保障制度;对确诊为永久
性听力障碍的儿童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畴。
9.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督导和效果评 估,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
进行技术指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组成的省级项目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见附件1),负责建立部门间定 期沟通协商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订项 目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组织省级督导;成立省级专家技术指导
组(见附件2),开展人员培训、信息管理及质量控制。
2.市及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残联等相关部门, 要组织成立本地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管理、项 目具体实施,并定期逐级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组建专
家技术指导组,为项目培训、健康教育等提供技术指导。
3.各级妇幼保健院均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专门机构和 专人负责辖区内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管理、人员培训、健康
教育、监督指导、信息收集和报送等。
(二)相关机构职责。
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治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
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有关要求,科学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采血机构:规范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 筛查血片采集和相关信息采集,并按规定将血片递送至新生儿遗 传代谢病筛查中心检验;加强对机构内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
训。
2.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实验室检测、可疑阳性病例召回、阳性患儿诊断和随访以及筛查 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建立规范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 确保筛查质量。每季度向各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反馈筛查人
数、阳性患儿数、确诊人数等信息。
3.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转诊 及追访等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基本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 报;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新生儿听力筛 查机构应当每季度向各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筛查人数、阳
性患儿数。
4.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开展新生儿听力障碍的诊断、 治疗、追访、咨询以及康复救治知情同意等工作;做好新生儿听 力障碍诊断相关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开展新生儿听力障碍 诊断的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 儿童要及时反馈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
室将确诊儿童信息及时转介到本县残联。
5.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按照幼儿发展规律及听力障碍儿童的 特殊要求,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开展听力干预和康复
服务。
(三)信息管理。
1.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当做好项目
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同
意后,每季度逐级报送市级、省级妇幼保健院。
2.县(市、区)级残联要做好听力障碍儿童听力干预及康复 服务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并录入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
息管理平台。
3.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残联部门共享听力障碍儿童诊 断、转介及康复等信息。卫生健康部门发现并确诊听力障碍患儿 及时协调残联进行康复,残联部门应当定期将听力障碍儿童诊
断、转介及康复等信息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项目实施所需筛查经费由中央承担,所需管理经费由 省级财政承担,根据上年度各地区活产数及任务数进行资金分 配,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标准,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每名新 生儿补助75元,听力筛查每名新生儿补助80元;其它费用由县 (市、区)财政自行筹措。中央与省级经费已下发(详见吉财社
指〔2023〕412号)。
(二)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通过项目县残联申报 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听力干预和康复工作;对确诊为苯 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医保、城乡居民基
本医保特殊疾病门诊保障制度。
(三)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残联共同制订督导评估方案,定 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
估。
(二)项目实行逐级监督指导与评估。省、市、县(市、区) 级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
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1.吉林省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吉林省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技术专家组成
员名单
3.2022 年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任务数及资金
分配表
4.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5.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听力障碍儿童转介登
记表
附件1
吉林省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天慕 副组长:蒋海燕 成 员:王 哲
单 锋
董晓斌
下设办公室:
成 员:王 蕾 安芊默 邴 佳
孙全超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省残联副理事长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处长
省残联康复部部长
省妇幼保健院院长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副处长
省残联康复部副部长
省妇幼保健院新筛办主任
省妇幼保健院儿童群体保健科科长
附件2
吉林省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万立新 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组长:邴 佳 |
省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
张一宁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小儿内分泌遗传科主任 |
杜 波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 |
成 员:李富馨 |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眼耳鼻喉科主任医师 |
王静竹 |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 |
张思瑾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儿科主任医师 |
管国芳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 |
韩宇丹 |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 |
印 璞 |
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主任技师 |
郝鹏错 |
吉林省妇幼保健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
附件3
2023年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任务数(人) |
补助额 |
其中 |
备 注 |
||
新生儿疾病筛 查 |
中央补助 |
省级补助 |
|||||
筛查经费 |
宣传培训质控等工 作经费 |
筛查经费 |
|||||
合计 |
|
13550 |
266.1 |
210.1 |
56 |
|
|
|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
|
3 |
|
3 |
|
|
2 |
白城市本级 |
4360 |
3 |
|
3 |
|
拨付白城市妇幼保健院 |
3 |
①镇赉县 |
600 |
12.3 |
9.3 |
3 |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4 |
②通榆县 |
900 |
17 |
14 |
3 |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5 |
③大安市 |
550 |
11.5 |
8.5 |
3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6 |
④洮南市 |
510 |
10.9 |
7.9 |
3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7 |
⑤洮北区 |
1800 |
30.9 |
27.9 |
3 |
|
拨付区妇幼保健院 |
8 |
白山市本级 |
2940 |
3 |
|
3 |
|
拨付白山市妇幼保健院 |
9 |
①浑江区 |
1660 |
28.7 |
25.7 |
3 |
|
拨付区妇幼保健院 |
10 |
②江源区 |
0 |
0 |
0 |
0 |
|
拨付区妇幼保健院 |
11 |
③抚松县 |
650 |
13.1 |
10.1 |
3 |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12 |
④靖宇县 |
280 |
6.3 |
4.3 |
2 |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13 |
⑤长白县 |
90 |
2.4 |
1.4 |
|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14 |
⑥临江市 |
260 |
6 |
4 |
2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15 |
延边州本级 |
6250 |
3 |
|
3 |
|
拨付州妇幼保健院 |
16 |
①延吉市 |
3200 |
52.6 |
49.6 |
3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17 |
②安图县 |
450 |
10 |
7 |
3 |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12—
序号 |
县(市、区) |
任务数(人) |
补助额 |
其 中 |
备 注 |
||
新生儿疾病筛 查 |
中央补助 |
省级补助 |
|||||
筛查经费 |
宣传培训质控等工 作经费 |
筛查经费 |
|||||
18 |
③敦化市 |
1300 |
23.2 |
20.2 |
3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19 |
④珲春市 |
700 |
13.9 |
10.9 |
3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20 |
⑤龙井市 |
80 |
2.2 |
1.2 |
1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21 |
⑥和龙市 |
100 |
2.6 |
1.6 |
1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22 |
⑦汪清县 |
350 |
8.4 |
5.4 |
3 |
|
拨付县妇幼保健院 |
23 |
⑧图们市 |
70 |
2.1 |
1.1 |
|
|
拨付市妇幼保健院 |
注:1、新生儿疾病筛查按照155元/人补助
2、项目县宣传培训信息统计质控等经费1-3万/县。
—13—
附件4
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第 季 度)
省(区、市) 市(地、州) 县(市、区)
农村户籍活产数 |
PKU和CH筛查数 |
听力筛查数 |
PKU确诊数 |
CH确诊数 |
听力障碍数 |
|
|
|
|
|
|
填表人: 填表机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 上报时间:每年4月10日前上报第一季度报表;7月10日前上报第二季度报表;依此类推。
2. 指标说明:
(1)农村户籍活产数:指本地农村户籍人口活产数。
(2)筛查数:项目支持接受筛查的人数。
(3)确诊数:指项目支持筛查,已确诊的患儿数。
3.备注:此表用于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上报数据使用。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个案信息管理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 规范(2010年版)》有关要求执行。
—14—
附件5
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听力障碍儿童转介登记表
听力诊断机构名称(盖章): 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盖章) 项目县残联名称:(盖章)
序号 |
儿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家长姓名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方法 |
左耳诊 断结果 |
右耳诊 断结果 |
同意将儿童信息转介残联 |
|
同意[不同意 |
家长签字 |
|||||||||||
1 |
|
|
|
|
|
|
|
□ABR □OAE □其它 |
|
|
|
|
2 |
|
|
|
|
|
|
|
□ABR □OAE □其它 |
|
|
|
|
3 |
|
|
|
|
|
|
|
□ABR □OAE □其它 |
|
|
|
|
4 |
|
|
|
|
|
|
|
□ABR □OAE □其它 |
|
|
|
|
5 |
|
|
|
|
|
|
|
□ABR □OAE □其它 |
|
|
|
|
|
|
|
|
|
|
|
|
□ABR □OAE □其它 |
|
|
|
|
|
|
|
|
|
|
|
|
□ABR □OAE □其它 |
|
|
|
|
听力诊断机构负责人:
项目县筛查机构负责人:
项目县残联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期: 年 月
—15—
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附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证明,经听力诊断机构、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县残联单位负责人填写确认后,由听 力诊断机构、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县残联单位各存档一份。
2.此表由听力诊断机构对患儿进行听力诊断后登记填写,取得患儿家属同意将患儿信息转介给项目县残联意见,在患儿家属签署“同
意或不同意”、意见及本人姓名后,交由诊断机构负责人签字。
3.转介表经诊断机构交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后,由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4.转介表经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交项目县残联后,由项目县残联负责人签字确认。
5.时效要求:听力诊断机构要将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转介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其2个工作日转介
到当地残联。
—16—
附件2
延边州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柴方猛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绪田 州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黄雄延 州卫生健康妇幼处处长
吴 强 州残联康复部部长
林 艳 州卫生健康委财务处处长
宋锦霞 州妇幼保健院院长
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美华州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组 员:曾健男 |
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 |
禹美花 |
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 |
金海玉 |
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 |
陶 红 |
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五官保健科 |
马秀艳 |
州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
附件3
延边州重点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延辉 州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姜宪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
金香花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
金 福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
李 勇 州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太莲淑州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副主任技师
禹美花 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副主任医师
金海玉 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陶 红 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五官保健科主任医师 崔 洁 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五官保健科主治医师
金顺姬 州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主管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