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10136093255/2023-11541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卫健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
| 标 题: |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10136093255/2023-1154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卫健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
| 标 题: |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投诉方式的
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卫生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延吉市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投诉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发生在延吉市辖区内涉及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廉洁等卫生行政执法领域存在问题的电话举报投诉。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3-2516671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