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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9    点击数:
 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委派一名责任心强、懂业务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完善了《延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程序,组织和监督。二是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局机关各科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本局出台的相关制度等,依照承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四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绘制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及时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六、2014年工作安排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许多努力,但整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业务量大,人员不足,公开内容及时性不够,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大力拓宽收集群众意见的渠道。

  201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保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三是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配齐配强网站配套设施,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