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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9    点击数:
 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1231日止。电子版可在《中国延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执法科办公室电话:0433-2510139,传真:0433-2510139,邮编:133000,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E-mailyjwj0139@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在延吉市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延吉市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组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收集和录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做到重大事项按要求公开,一般事项及时公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本着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对政策法规相关内容进行长期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有效地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该指南和目录通过延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从实际出发,做到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我们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并公示。

    1、加强文件公开。我局要求各业务科室在拟文时即确定该文件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从源头加强文件公开的管理。我局通过延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公开政府信息255条。通过百姓热线回复群众咨询184条。

    2、加强了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特别是防控信息的公开。通过延边信息港、延吉新闻网、延边日报、延边晨报、延边电视台、延边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控预警和防控知识38条。

3、优化窗口审批服务,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60份;并通过“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和“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六、2017年工作安排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我局实际,在2017年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公共信息服务的能力体现政府为民服务的能力,因此必须有序的开展公共信息化项目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员培训,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提高各信息员独立操作后台发布信息的能力,促进信息公开合理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