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州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我市着力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发布了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发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相关配套制度,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各委办局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并按照统一格式通过“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继续采取自查自评、网上监测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机制。
(二) 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2012年,我们按照《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部署工作任务,针对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发布时限、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 不断加强监督考核
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继续将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市采取电话督办、实地检查、即时跟踪等方式,组织、指导、督促全市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相关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3条。其中,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24条,占4.5%;市政府工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占40.9%;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公开政府信息62条,占11.6%;镇(街道)公开政府信息73条,占13.7%;驻延吉中、省直单位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占29.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市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全市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延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