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
为推进我市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要求,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掌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于2018年10月份开始按照《吉林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要求开展延吉市2018年第三季度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
一、调查方式和方法:随机抽查方式,按照吉林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 (2017年版)进行。
二、调查对象:延吉市医院、延边肿瘤医院、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营镇中心卫生院。
三、病例抽查时间范围:2018年10月份。
四、调查时间:
12月10日 延吉市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月11日 延吉市小营镇中心卫生院。
12月12日 延吉市医院。
12月13日 延边肿瘤医院。
五、调查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刘晓云 延吉市卫计局防保科科长
韩松哲 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控科科长
陈俊果 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控科科员
朴香花 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控科科员
联系人:韩松哲
联系电话:2509121
附件:吉林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 (2017年版)
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5日
延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吉ICP备08100322号-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433-2521663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xxk2521663@126.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电话(传真):0433-2521663 Email: xxk25216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