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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5 14:34 来源 : 延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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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改局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晨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晨。

()负责汇总和分析财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产政等方面的情况,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初步审查、竣工验收和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确定及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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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市建设的宏观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石油、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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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工业经济、交通能源、科技、及农村扶贫等工作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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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析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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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做好全市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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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市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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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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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负责制定和调整《吉林省定价目录》授权县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以及国家、省授权(委托)县市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对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和成本调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预测工作;负责全市市场价格水平监测、调查和基础分析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倡议发展规划、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规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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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编制第三产业发晨中、长期规划,外资进口等方面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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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编制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全市信息网络建设,推动电子化政府建设,积极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生产数字化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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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提出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全市盐业行政管理等职责。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粮食工作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法规、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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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投资项目的安排意见和建议,并争取国家、省和州项目建设政策支持;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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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受政府委托,对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实行监管,负责全市粮食政策性亏损财务挂帐的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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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负责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油应急预案,提出应急预案的启动意见,并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粮油供应工作,确保军粮供应和全市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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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负责本地区粮食收购企业的资格审查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核查。

(二十三)负责对全市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存、加工运输、销售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成品粮市场质量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急粮食品质、卫生;开展放心粮油工程,评选放心粮油和粮油经销店,确保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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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负责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标准;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储存、加工、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粮食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粮食储存、加工、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及加工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区城内所有粮食经营者以及工业用粮企业的粮食购进、销售、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指导粮食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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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推进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指导农民搞好粮食降水和储存,提高储存粮食品质,促进农民增加收益。

(二十六)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