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延吉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5-07-28 08:43

 

延吉市市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

    以下市属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25个、社会团体8个)连续两年不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下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予以行政处罚的单位(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延吉市民政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告知。

公告单位地址:延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延吉市河南街759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窗口)。

联系人:周国辉、车梅花、魏玉翠

联系电话:8333288

 

 

延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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