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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09:31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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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吉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的说明

 

根据环保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文件)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吉环发字[2021]5号)等文件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我局编制《延吉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划定范围包括延吉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共225处,水源类型分为地下水型和地表水型,其中地下水型195个、地表水型30个。所属区域为延吉市4个镇,涉及43个行政村。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确定划定范围为:地下水水源保护范围为饮用水井和引泉以取水口为中心,3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地表水型保护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两岸纵深不小于50m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   

202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