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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08:4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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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全州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延边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延边州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延州政办函201725号)要求,现就我州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作,为建设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底,完成全州11.1万户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有效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第一阶段:2018年—2020年,三年完成3.5万农户农厕改造,其中,2018年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05万户、20191.4万户、20201.05万户(任务表附后),采用三格化粪池水冲模式,着力完成重点村屯(如旅游村、新农村试点)的改造,同时解决已有的技术、管理问题,各县市出台农厕建后管理机制。

第二阶段:2021年—2025年,再用五年,对有异地搬迁计划的0.8万农户,采用新址整村集中管网处理模式解决;对因水源地保护、地质条件恶劣、因房屋结构、其他原因无法改造(三格化粪池水冲模式)6.8万农户,这些改造难度较大的特殊群体,逐户建档,分户、分类施策,用技术、管理手段来加以全部解决。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共同改善村容村貌。

——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实行州统一协调、 县市负总责、乡镇落实、村实施的工作机制,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不同特点,科学组织实施农厕改造,不具备条件的不硬干,不搞一刀切”,确保达到群众满意。

——循序渐进,注重长效。科学制定农厕改造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建、管、用长效治理机制,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改厕规划。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和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当年度工作目标、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改造范围、改造标准、资金筹措、运行维护、建设时序等具体内容。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旅游村要重点改造优先安排。各县市年度农厕改造具体实施方案,要于每年430日前分别上报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备案,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将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州级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改厕对象,建立改厕档案。本村常驻农户和经村委会同意的常驻非本村农户(居住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均可享受农厕改造政策。各县市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逐户签字确认是否同意改造或不改造,对同意改造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建立纸质档案,保证改造信息完整、真实、可靠,并录入吉林省住建厅农厕改造信息系统。

(三)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各县市要因地制宜,结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满足“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能过冬、造价不高、维护方便、群众能接受”这五个条件和《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标准》(DB22/T5001-2017)要求,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制定本地室内、室外改造建设标准。

室内部分:各县市应提供水冲便器,地面应防水、防潮处理,室内应隔断、通风,提供厕具使用说明书、配备小型吸污泵、吸污管线、电源线、开关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县市可以考虑加配蓄水箱、墙砖、地砖等改造项目;对超过本县市改造标准增加农厕改造项目的农户,要做好农户与施工单位的衔接工作,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室外部分:在一般农村地区主要采用三格化粪池水冲模式;城乡结合部的村屯,可考虑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直接解决粪便及污水排放问题;旅游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采用三格化粪池水冲模式,有条件的村可采用集中管网式污水处理模式;异地搬迁村庄新址应采用集中管网式污水处理模式;对因水源地保护、地质条件恶劣、房屋结构影响等无法改造的农户,可采用建室外三格化粪池水冲厕所、非水冲生态户厕、村屯公共卫生厕所等多种方式解决,也可以对原简易卫生厕所进行提标达标改造,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条件下,对城乡结合部的村屯,可以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彻底解决。

(四)严格规范农厕改造建设程序。各县市要严格规范农厕改造建设程序,加强监督监管,防止滋生腐败、质量问题发生。对纳入本县市年度改厕任务,县市应以县(市)域或乡(镇)为单位,对施工、材料、产品、监理等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工作,要做到统一招投标、统一承发包、统一组织施工,统一监理监督,统一组织验收,严禁出现自行发包、私招、乱定和违法转包、分包等现象。参与农厕改造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厕具供应商必须选择具有行业资质的单位和生产资格的企业。招投标可采用采购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的模式进行招投标,也可采用施工、采购分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及签订合同,要明确厕具标准、室内外施工方式、改厕施工内容、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质保维修责任、质保期限以及农厕后期维护管理等内容。

(五)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各乡镇、村庄的改造进度,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责,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确保农厕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符合要求。各县市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改厕工作的技术培训指导,及时组织乡镇、村庄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培训,保证管理和施工人员掌握技术,按规范施工,并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改厕的产品设备、材料、器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入农户室内的管道,做好保温防冻处理。要切实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县市,要鼓励采用节能、保温、环保的新型墙体建材和技术进行改造。

(六)认真做好农厕改造验收工作。

1.乡镇验收。

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完工后,符合验收条件,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改造农户等,严格按照《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标准》(DB22/T5001-2017)相关验收要求的组织验收,并填写《农村厕所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将竣工验收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户主、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市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具体验收方案由乡镇自行制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由县市住建部门负责竣工验收。每年年底前验收结束后形成竣工验收书面报告,将竣工验收书面报告及档案归档材料报县市住建部门。各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要将改厕农户信息及时录入吉林省住建厅农厕改造信息系统。

  2.县市复验。

  各县市住建部门在收到乡镇竣工验收书面报告及档案归档材料10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已完成农村厕所改造竣工验收工作的乡镇进行竣工验收复验工作,并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对验收方案、验收程序、产品材料及施工质量、验收结果、使用效果、日常管理进行复验。复验率不少于当年实施工程的30%。具体验收复验方案由各县市住建部门自行制定。验收复验结束后10日内形成复验报告,报州住建局。

  3.州抽检。

  州住建局在收到县市复验报告10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已完成农村厕所改造竣工验收工作的县市进行竣工验收抽检工作。主要对验收、复检方案、验收程序、产品材料及施工质量、验收、复检结果、使用效果、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抽检率不少于当年实施工程的15%。具体验收抽检方案由州住建局自行制定。抽检完成后10日内或3月底前,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七)建立长效化管护机制。各县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农厕改造后使用维护管理长效机制,须将农厕管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制定年度改厕计划中应预留后期维护资金,用于给农户配备自行抽粪的器具、给镇(村)购买抽粪车辆和适量的厕具配件,保证农厕改造后的基本管护工作落实到位。可采用农户分散自行处理、村集体统一抽取堆肥、乡镇集中储运收集等多种维护管理模式,条件成熟的县市可以借鉴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将后期运营维护工作纳入到城市环卫工作中。提倡市场化维护管理模式,可以让改厕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负责后期运行维护,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回收利用等后续工作,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厕具坏了有维修、粪渣满了有清掏、清掏之后有效利用,有效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实现对厕具的长效管理,又能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八)完善调度统计上报。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各乡镇要建立改厕工作台账,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农村改厕进度情况报各县市住建部门。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全州实行农厕改造进展情况每月旬报制度,各县市住建部门应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州住建局每月末通报全州农厕改造进展情况。各县市每年1220日前上报本年度农村改厕工作情况报告。同时,各县市及各乡镇要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改厕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州住建局村镇处,负责人:赵绪文,电话:2870623  2870625,邮箱:ybzczc@163.co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纳入乡镇政府、县市部门绩效考核,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将农村改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县市要成立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人员和财力,加强督导,确保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调度、督导、考核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各县市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做好改厕工作的群众动员、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统计宣传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州住建局及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改厕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各县市政府是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改厕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各县市住建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招投标、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管理、业务指导、日常监督、竣工验收复验等工作;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建立农厕改造台账及日常施工管理,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职责;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施工协调工作,并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村民出工出劳配合施工。

(三)切实保障资金。各县市政府作为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考虑农村厕所的建设和运营,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须把农村改厕资金纳入县市级财政预算。农厕改造除省级补助每户3000元外,州级财政将以奖代补方式每户补助1000元,县市也要每户补助不低于3000元,州、县市补助资金可用于农厕改造,也可用于农厕后期管护。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鼓励农户以出工出劳或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等形式参与改厕,节约成本。有条件的县市要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建设。县市财政要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根据改厕任务进度,及时拨付上级及本级补助资金;各乡镇要严格农村改厕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印发宣传画(册)、张贴标语、办黑板报,在乡镇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对农厕改造进行宣传,介绍农村改厕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同时还要通过宣传媒体,指导农户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及清掏工作,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五)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各县市要加强对乡镇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资金保障、工作进度、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农户满意度等方面内容。州政府督查室和州住建局对全州各县市农厕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改厕工作完成不好或进展缓慢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县市进行约谈问责。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以往内容有不同的地方,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2018-2020年延边州农村厕所改造任务

 

 

 

 

 

2018-2020年延边州农村厕所改造任务

单位:个、户

县市

乡镇

行政村

可改造户数

2018

2019

2020

延边州

67

1040

35190

10557

14076

10557

延吉市

4

54

762

229

305

229

敦化市

16

301

13340

4002

5336

4002

珲春市

10

121

4133

1240

1653

1240

图们市

4

50

2694

808

1078

808

龙井市

7

65

3686

1106

1474

1106

和龙市

8

76

3276

983

1310

983

汪清县

9

193

3647

1094

1459

1094

安图县

9

180

3652

1096

1461

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