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东部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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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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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东部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
延吉市经一路与横三路交汇处东北侧 |
延边振威投资有限公司 |
吉林省普爱津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延吉市经一路(东侧)与横三路交汇处东北侧,总投资7881.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18.47万元。占地面积14293㎡,建设延吉市东部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本项目恶臭气体经全过程微生物脱臭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标准,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均质池等有恶臭气体排出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封闭,加强厂房通风,H2S、NH3、臭气浓度和甲烷厂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能够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污泥脱水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与项目收集的废水等一同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栅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砂、污泥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包装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统一收集,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报废后集中收集,由电池板 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化验废水、化验设备清洗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灯管、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立完善的应急收集系统;做好防渗工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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