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热源厂)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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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热源厂)危废暂存间项目 |
延吉市参花街(延吉市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热源厂院内) |
延吉市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环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延吉市参花街,延吉市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热源厂院内,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10㎡,建筑面积10㎡,用于暂存延吉市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热源厂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排风扇,以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且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及废油桶暂存于本次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 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立完善的应急收集系统;做好防渗工程;纳入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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