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延吉污水处理厂二期)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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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延吉污水处理厂二期)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西南角) |
延吉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众信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改造延吉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内空厂房为危废暂存间,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2㎡,用于暂存废机油及实验废液。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及实验废液,废机油用密闭防腐油桶盛装、实验废液用密闭耐酸碱桶盛装,收集、运输过程中注意确保危废盛装桶密封性。本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很小,排放速率极低,经稀释扩散,厂界处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废机油、实验废液用密闭防腐、耐酸碱桶盛装,置于贮存分区围堰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要建立完善的应急收集系统;做好防渗工程;应加强应急培训,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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