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边鲜稻食品有限公司米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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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鲜稻食品有限公司米酒生产项目 |
延吉市兴业路 2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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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鲜稻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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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延吉市兴业路 255 号。生产车间占地面积 2514.9㎡,建筑面积为 5029.8㎡。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米酒生产线,预计年产米酒 10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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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罐体为不锈钢材质,密封性较好,废气产生量较少,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煮、调配、发酵、过滤和灌装工序产生和挥发的极少量废气。项目车间拟采用机械全面通风方式,以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异味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厂界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废水、洗瓶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其中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直接转入酒糟桶,外售养殖场,不外排。项目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布尔哈通河。 3.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延吉市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2)废包装物、废反渗透膜定期外卖 (3)酒糟交由养殖场综合利用。 (4)废活性炭更换后由回收单位直接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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