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吉成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延吉市吉成水库清淤工程 |
延吉市朝阳川镇吉成村境内 |
延吉市朝阳川镇政府 |
吉林省冠慧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位于延吉市朝阳川吉成村境内,布尔哈通河支流太平沟上游,总投资314.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清淤总长度1150m,位于桩号H0+200~H1+350段,清淤总面积141421㎡,清淤开挖总工程量112557m³。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废水 项目底泥、临时堆场四周截水沟收集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流至吉成水库,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采砂船底含油污水暂存于船舶自备的容器中,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泼洒,排入租住民房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扬尘采取加盖苫布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淤泥堆放时喷洒除臭剂去除清淤恶臭,淤泥干化后及时清运。 3.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清淤料干化后干化后淤泥可以满足园林绿化、矿山复绿的使用要求,由政府拍卖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严格落实生态恢复防治措施。施工期结束后,拆除所建构筑物,恢复原样。对地表植被必须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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