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吉成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5-04-23 11:28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吉成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延吉市吉成水库清淤工程

延吉市朝阳川镇吉成村境内

延吉市朝阳川镇政府

吉林省冠慧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延吉市朝阳川吉成村境内,布尔哈通河支流太平沟上游,总投资314.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清淤总长度1150m,位于桩号H0+200~H1+350段,清淤总面积141421㎡,清淤开挖总工程量112557m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废水

项目底泥、临时堆场四周截水沟收集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流至吉成水库,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采砂船底含油污水暂存于船舶自备的容器中,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泼洒,排入租住民房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扬尘采取加盖苫布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淤泥堆放时喷洒除臭剂去除清淤恶臭,淤泥干化后及时清运。

3.噪声

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清淤料干化后干化后淤泥可以满足园林绿化、矿山复绿的使用要求,由政府拍卖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严格落实生态恢复防治措施。施工期结束后,拆除所建构筑物,恢复原样。对地表植被必须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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