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州嘎呀河(含布尔哈通河)延吉市延蒲高速桥至延川桥段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11-01 14:39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边州嘎呀河(含布尔哈通河)延吉市延蒲高速桥至延川桥段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延边州嘎呀河(含布尔哈通河)延吉市

延蒲高速桥至延川桥段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延吉市

布尔哈通河延蒲高速桥至延川桥段

延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治理布尔哈通河干流两岸堤防长度12279m;治理支流朝阳河两岸堤防长度2335m;改造涵闸13座;滩槽整治、主槽清淤、局部切滩总量44.34m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扬尘及车辆尾气。在采取施工过程中洒水、苫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对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修建堤防、涵洞要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对施工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防护,同时,调整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数量,缩短一次作业时间,以减少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场;弃渣部分回填,其余弃渣及时外运处理。

 

 

 





延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吉ICP备08100322号-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433-2521663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xxk2521663@126.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电话(传真):0433-2521663 Email: xxk2521663@126.com

吉公网安备22240102000280号

吉公网安备220000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