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中环路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09-19 10:48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中环路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延吉市中环路学校建设项目

延吉市西山街西侧,园艺路北侧

延吉市第四中学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389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716㎡,总建筑面积为40600㎡,新建南教学楼 1栋,建筑面积为 16670㎡;新建北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为 17990㎡;建设地下停车场,建设面积为 5920㎡;建设门卫室 1 栋,建筑面积为 2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由通风橱收集,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的要求,通过高于综合楼楼顶烟囱排放。

   2.废水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综合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布尔哈通河。

2.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壁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4a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⑵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⑶实验废液、废试剂及废试剂瓶

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实验室的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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