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延边合鑫工贸有限公司泡沫箱建设项目
|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 4765 号(东开发区插秧机场院内)
|
延边合鑫工贸有限公司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所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延吉市长白山东路 4765 号。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为新建。 项目拟租用 1 座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及库房,安装 1 条泡沫制品(泡沫箱) 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 0.2 万 m³泡沫制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本项目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系统处理有机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布尔哈通河。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壁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废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废弃包装物定点存放在车间,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 为进一步保护地下水资源及土壤环境,危废暂存间严格遵守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做好防渗措施,全过程管理。
|
|
延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吉ICP备08100322号-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433-2521663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xxk2521663@126.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电话(传真):0433-2521663 Email: xxk25216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