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10-07 09:38     来源: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拟对延吉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7日-202310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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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延吉市友谊路南侧、清新北街西侧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延吉市友谊路南侧、清新北街西侧。建项目总投资为123000.00万元,环保投资 350万元。占地面积88800。建筑面积11715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综合楼、发热门诊楼、医学实验楼、pcr核酸检测中心、配电所、高压氧舱中心、制氧机房、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延吉市医院为核心,融合延吉市急救中心,共同开展相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集医疗、急救等多位一体的现代化硬件设施齐备的多功能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床位80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延吉市污水处理厂。 其中,发热门诊废水首先经过预消毒后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

二、废气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2、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经楼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检测废液、废UV灯管、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该项目经采取一系列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使医疗废水、医疗垃圾达标排放,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水体传播污染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风险,并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病人在院内空气的交叉感染及病原微生物的空气传播污染。因此,该项目在落实事故风险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的条件下,其环境风险在环保角度考虑是可接受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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