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边大学长白山区域生物资源研究与利用科创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333241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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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长白山区域生物资源研究与利用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
延边大学现址内 |
延边大学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743.47万,新建两座实验楼,涉及动物实验、解剖实验及生物实验,为延边大学农学院学生提供实验实习用房。 5181.15 ㎡,绿化面积 2815.85 ㎡;修建挡土墙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实验室废水单独排水系统排入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及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所在楼宇的新风系统经楼顶活性炭处理后楼顶排放,排放的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将产生恶臭气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处理使排放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在1#实验室楼顶排放。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设备布局要合理。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排放的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气物: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并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加强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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