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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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鑫茂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
延吉市 爱丹路 1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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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鑫茂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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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500 万在延吉市爱丹路 1001 号原延吉铝厂院内建设报废汽车拆解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回收拆解汽车量为 5000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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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故不新增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不对报废汽车车身进行清洗,故无清洗废水产生。本项目地面清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经厂区隔油池、沉淀池、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延吉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布尔哈通河 (2)废气 项目产生的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量为 0.0012t/a、浓度 1.5mg/m3、速率 0.0045kg/h;切割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15m高排放,排放的颗粒物量为0.0171t/a、浓度2.85mg/m3、速率0.01425kg/h。项目有组织排 放 的 颗 粒 物 及 非 甲 烷 总 烃 均 满 足 《 大 气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技术水平先进 的同型设备,并在安装时做减振、消声处理;对高噪声生产车间墙壁做隔声处理。在厂区平面设计时,根据噪声源情况合理布局。厂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4 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引爆后的)、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及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制冷剂、废滤清器、废活性炭、除尘器收尘灰、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油、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泥、沾染油液的废布(吸油毡、抹布、手套)和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贮存,设有专门贮存场所,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运行中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内建设应急预警监测体系,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控制。在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安全性将得到有效的保证,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较小,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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