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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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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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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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浩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工鱼膏和鱼油项目 |
八道村 |
延吉市浩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工鱼膏和鱼油项目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利用水产品加工剩余物鱼内脏 800t,年产动物源性固体膏状饲料鱼膏 250t/a、液体 状鱼油 25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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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运营期废水 项目建成后污水由工艺冷凝水、生活污水组成。针对项目产生的污水特性,项目采取将 生活污水均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施肥;工艺冷凝水采用集水罐收集、定期送至养 鸡场用作饲料用水,做到项目废水不外排。 在采取要求的措施后,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鱼内脏粉碎搅拌及分装过程将产生恶臭废气及导热 油炉燃醇基燃料产生的烟气。 ①恶臭废气 在粉碎机、搅拌池、分装设备上方设置收集率 90%的集气罩,经风管链接引风机,经臭气去除效率不低于 90%活性炭光氧一体 机除臭装置处理后外接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染物落地浓度较小、占标率也不大, 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同时,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硫 醚及臭气强度均满足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浓度二级(新改扩建)标 准限值和环境质量浓度限值。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②导热油炉烟气 项目采用 1 台导热油炉为项目生产及采暖进行供热,项目年消耗醇基液体燃料量 60.0t/a,燃烧产生的烟气经 8.0m 高烟囱排放。 导热油炉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引起的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增量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油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运营期噪声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有生产及辅助设备-粉碎机、搅拌机、泥浆泵、引风机等,其噪声级为 70~80dB(A)之间,项目所有机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产生总量为 1.2t。其中恶臭废气处置废活性炭 0.3t、职工活垃圾 0.9t,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统一回收。本项目固废物采取的处置措施可行,处置方向明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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