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宏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0-13 14:38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边宏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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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宏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

延吉市朝阳川镇东丰村

延边宏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空厂房建设锅炉房,锅炉房建筑面积761.47㎡,锅炉房内设置1台6t/h生物质热水锅炉及配套建设独立烟道等辅助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本项目排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作农肥;锅炉排污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作农肥。对地表水环境影

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锅炉废气中各 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的标准限值,处理后的废气经 35m 高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锅炉风机及泵类等设备噪声,其声压级在 85-95dBA)之间。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材料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卖作农肥。

锅炉灰渣在锅炉房内暂存,暂存处地面需要防渗,并采用封闭处理,避免产生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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