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颐康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9-23 08:25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颐康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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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颐康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

延吉市长白路320号

延吉颐康老年病医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长白路,项目建筑面积650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医院内设门诊部、住院部、后勤保障部等,共计床位10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运营期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稳定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经处理后的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布尔哈通河

2、运营期废气

(1)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本工程污水处理站将各污水处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统一收集后经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H2S、NH3等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2)食堂油烟

医院设有食堂,燃料使用液化气和电能,均属清洁能源,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油烟。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在0.86 mg/m3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排放要求(油烟2.0 mg/m3)。

3、运营期噪声

本项目已建成,根据监测结果噪声监测数据来看,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无论昼间还是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消毒污泥经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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