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北嘉燃气有限公司L-CNG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9-08 16:3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北嘉燃气有限公司L-CNG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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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北嘉燃气有限公司L-CNG加气站项目

延北路南侧

吉林省北嘉燃气有限公司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4484.38m2,总加气能力为500万Nm3/a,总投资为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网。(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CNG储气加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LNG卸车、储气、加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天然气泄漏废气及汽车尾气。LNG及CNG卸车、储气、加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极小,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甲烷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加气机和出入站区的各种流动车辆等,噪声值约为70~80dB(A),通过采取选购低噪设备、对加气机设备做独立基础、安装减震、排风机封口设消声器及站区内车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后,站区边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4a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此外,站内车流辆可能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由于车速较慢,可采取限制鸣笛等措施,降低其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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