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燃气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8-31 21:46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燃气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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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燃气综合利用工程(一期)

延吉市朝阳川镇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吉林省正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综合站占地面积为22788m2,建筑面积8338.56m2。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燃气综合利用工程共三期,本次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站1座,综合站有以下功能:建设LNG气化、CNG减压站及辅助生活区;拟建中中压调压站1座,位于碧水园林小区外;一期中压管线两条,共18km,其中一条从综合站到燃气公司,长度10km,另一条从新星宇小区到考世茂民俗山庄,长度8k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隔油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自建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锅炉废水用作站内绿化及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运营期每台天然气锅炉烟气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75%以上,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致高于食堂建筑的烟道排放。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7-1996)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等,施工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标准,运营期采用加减振垫及消声器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运至延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清管废渣、含油抹布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桶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5)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控制临时占用耕地数量。尽量利用已有公路或沿管线作业带施工作业,少建施工便道,减少占地,尽量避让农耕季节,在农田作业区,管沟开挖实行分段作业,并严格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反序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避开夏季暴雨时节,在土石方堆场周边设临时性截排水沟,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作业带进行覆土绿化,农田区域需恢复耕种。应避免农田基础设施受碾压而失去正常使用功能。尽量采用本地种类或常见绿化物种进行生态恢复,严禁随意使用非本地物种,避免因生物侵袭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带来严重伤害。施工期间的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6)建设消防水池,可有效防止消防废水污染环境,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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