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至石井公路国道三莫线至明新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8-05 17:51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至石井公路国道三莫线至明新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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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至石井公路国道三莫线至明新段建设项目

延吉市小营镇理化村

延吉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吉林省洪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68027㎡,临时占地面积11924㎡。本次主要内容如下:

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 2575 米;排水工程:排水边沟5108m

路基防护工程:挡墙415m,护坡1115m;涵洞:7道。

项目总投资为515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0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施工期

1)废水

工程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建设过程不单独设置机修、汽修设施,因此,无机修抹布产生,故无机修含油污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杜绝生活污水的随意散排现象的发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不会对项目区地表水造成影响。

综上,本项目实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所带来的空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路面敷设废气。原材料的运输禁止超载,并加覆盖物,以减少撒落,避免飞灰的产生。设置围护工棚防止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以防起尘。本项目废气虽然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其随着施工的逐步进展而消退,加上施工现场设置防护围挡、洒水、施工物料遮盖、加强车辆日常保养、杜绝超载等治理措施,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修筑的道路走向,施工期间对外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

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施工垃圾随产随清,弃土运至其他工程再利用。经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后,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OX(以NO2计)、CO,经预测分析可知,车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均能够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为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机动车管理,严禁超速行驶,禁止鸣笛,并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禁鸣标志等措施,噪声经距离和绿化衰减,噪声敏感点噪声值可以满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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