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动植物游乐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7-28 08:12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动植物游乐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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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动植物游乐园建设项目

延吉市南部,延南路与延龙路交叉口以东

延边泰德金豆欢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师泽林昌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5194.25㎡,总建筑面积为6151.45㎡。飞舟冲浪、摩天轮、长颈鹿餐厅、植物观赏区和萌宠园等设施总投资19000万元。环保投资34.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运营期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分流制,动物园养殖废水(动物园动物区均采用硬化防渗地面,并设置引流槽,尿液及冲洗水均收集进入管网直接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进入自建污水处系统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防渗缓冲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装置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管网的污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由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布尔哈通河。

2、运营期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粪便堆积场及污水处系统恶臭、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由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85%)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饮食业标准要求。

拟对粪便堆积场周围设置围堰,地面全部硬化,对粪便堆积场进行全封闭设置,且要定期及时清运,防止溢流现象的发生及恶臭的散逸,同时使用除臭剂、覆生石灰等,有效降低和削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将恶臭去除80%NH3H2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3、运营期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海兰江花园小区居民处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昼间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园区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餐厨垃圾由指定餐厨垃圾收集单位上门收集;废油脂委托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动物粪便每日清理到粪便临时堆放场,且每日外运至肥料生产企业;污水处系统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动物死亡后经过解剖,分析死因,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建设资料,动物尸体或制成标本,剩余动物尸体交由延吉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经以上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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