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九州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7-03 10:2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九州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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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九州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

延吉市依兰镇龙渊村一

延吉市九州新型建材厂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年生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5000m³、聚苯乙烯板胶粘剂(粉状)1000t、聚苯乙烯抹面胶浆(粉状)1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运营期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并定期对旱厕进行清掏用作周围农田施肥。锅炉废水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运营期废气

1)泡沫塑料生产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在引风机作用下对发泡、切割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的废气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2)锅炉废气

本项目锅炉废气烟尘、SO2、NOX均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油锅炉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通过13m排气筒排放。

3)胶粘剂、胶浆生产粉尘

胶粘剂、胶浆生产时在投料和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搅拌机侧向设集气罩,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筒仓呼吸孔粉尘

本项目粉状原料均采用筒仓储存,厂区共设置2个粉料筒仓。每个筒仓仓顶呼吸孔均有一台单机脉冲滤芯除尘器。通过分析,项目筒仓呼吸孔粉尘排放浓度为17.14 mg/m3,排气筒高度15m,满足GB4951-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m3”要求。

3、运营期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音,这些设备在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值在7085dB(A)左右。对设备进行隔音、减震处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旧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里,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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