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创明生物质开发有限公司年产新增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5-28 09:05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边创明生物质开发有限公司年产新增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8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延边创明生物质开发有限公司年产新增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延吉市朝阳川镇合成村1019

延边创明生物质开发有限公司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占地面积5500㎡,建筑面积2330㎡。本项目在原有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基础上增加一套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应的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职工,因此不新增废水排放。

2、地下水

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废气

本项目工艺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 mg/m3标准要求。

4、噪声

本项目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后,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粉尘回用于生产。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所涉及的物料中无HJ/T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物质,拟建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较小,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通过采取积极预防措施,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延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吉ICP备08100322号-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433-2521663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xxk2521663@126.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电话(传真):0433-2521663 Email: xxk2521663@126.com

吉22240102000280号

吉公网安备220000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