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本项目职工及顾客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气
本项目冬季取暖为电取暖,不另设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喷烤漆废气、电焊烟气、汽车尾气。烤漆废气经棉过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吸附效率80%),再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烤漆过程中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经处理后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续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标准要求。本项目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采用实心焊丝,焊接烟气直接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续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Nm3;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15m]。
(3)、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经封闭降噪减震措施后,能够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砂纸、废零部件统一收集后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延吉市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废机油、废喷枪清洗废液、废油漆桶、废漆渣和替换下来的活性炭、棉过滤网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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