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本项目所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锅炉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厂区降尘。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切割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锅炉烟气。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经集气罩收集统一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烟气经20m高烟囱排出,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发泡机、切割机、成型机、风机等机械运转噪声,其声压级在75-85dB(A)之间。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材料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本项目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卖;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送延吉天楹垃圾发电厂处理。吸附非甲烷总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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