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光进沟等排水出口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2、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延吉市光进沟等排水出口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项目 |
延吉市德新沟、体育场东、龙进街、龙湖街、市三中、明新沟、东新沟、光进沟、东兴沟、实现沟、新兴沟、爱得山庄 |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延吉市光进沟等排水出口雨污分流工程,本工程位于延吉市德新沟、体育场东、龙进街、龙湖街、市三中、明新沟、东新沟、光进沟、东兴沟、实现沟、新兴沟、爱得山庄,新建污水管线108000米,重修排洪渠9500米。破沥青路162000米,破水泥路487200米。本工程总投资为39959.5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村民家旱厕内。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以便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雨季挖掘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如使用绿色覆盖网等进行覆盖,同时在施工场地周围,应设土工布围栏,以减少建材、土方随雨水流失,进入布尔哈通河及烟集河造成水体污染。采取措施处理后,可保证施工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布尔哈通河及烟集河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 本项目为排水管道的改造修建,正常运行期间基本上不产生废气,仅在清淤过程中产生少量恶臭气体。 根据类比调查,几乎闻不到异味。 在维持良好运行的基础上,同时增加清理周期,恶臭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排水管道的改造修建,正常运行期间基本上不产生固体废物,仅在管道维护时产生的固废,污泥量与季节、污水流速、水质情况有关系,难以定量,大约为80t/a,本项目的管理单位应委托相关单位定期对管道进行疏通清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污水管网工程既是公用设施,又是环境保护设施。本工程实施后,将避免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使污水进入延吉市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大减少了排入河流的污染物,有助于改善地表水环境,进而改善地下水及其附近的生态环境。 |
|
延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吉ICP备08100322号-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433-2521663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xxk2521663@126.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电话(传真):0433-2521663 Email: xxk25216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