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中环路四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2、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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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中环路四期工程建设项目 |
东起延北路与烟集街交汇南至现状公园路 |
延吉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心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东起现状延北路与烟集街交口修筑起点桩号K0+280,南至现状公园路,终点桩号为K3+424.620,新建全长3144.620m。本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新建道路长2636.520m;K0+470-K0+890处设置为隧道,全长42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施工期将会产生一定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用作农肥。运营期雨季形成的地表径流,通过加强对道路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清理,避免沉积与堵塞,确保排水系统运行正常,不会对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采取加强粉状筑路材料的运输管理,洒水降尘,购买沥青混凝土(不单设搅拌场),禁止在大风天作业等措施,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影响;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营运期主要为来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扬尘,通过加强行车管理,要求来往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使用苫布盖住货物,能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环境敏感点为道路两侧居民,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使用围挡等措施,施工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且施工期相对营运期而言,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主要为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行车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物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上行人及行驶车辆扔弃的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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