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中环路四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19-12-02 14:1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中环路四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2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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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中环路四期工程建设项目

东起延北路与烟集街交汇南至现状公园路

延吉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心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东起现状延北路与烟集街交口修筑起点桩号K0+280,南至现状公园路,终点桩号为K3+424.620,新建全长3144.620m。本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新建道路长2636.520mK0+470-K0+890处设置为隧道,全长420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施工期将会产生一定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用作农肥。运营期雨季形成的地表径流,通过加强对道路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清理,避免沉积与堵塞,确保排水系统运行正常,不会对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采取加强粉状筑路材料的运输管理,洒水降尘,购买沥青混凝土(不单设搅拌场),禁止在大风天作业等措施,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影响;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营运期主要为来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扬尘,通过加强行车管理,要求来往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使用苫布盖住货物,能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环境敏感点为道路两侧居民,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使用围挡等措施,施工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且施工期相对营运期而言,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主要为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行车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物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上行人及行驶车辆扔弃的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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