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华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参等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19-10-21 14:37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华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参等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2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吉林省华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参等植物提取项目

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

吉林省华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人参浸膏45吨、人参总皂苷13.8吨、人参果皂苷6吨、花青素6吨、刺五加提取物11.25吨、五味子提取物11.25吨、水飞蓟素11.25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拟建项目采用清污分流制度。清净下水不进入污水站预处理,可直接排入下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他废水排入厂区本次新建的污水处理站,项目需经处理的日最大污水处理量为13.6t/d3400t/a)。本次评价建议采用水解酸化+SBR 工艺对项目废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t/d。项目处理后废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经朝阳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 标准后排入布尔哈通河,不会对布尔哈通河环境现状产生太大影响。

2)废气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采取合理有效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120mg/m33.5kg/h),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乙醇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风机抽送至车间外排放,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二级标准要求(120mg/m310kg/h)。污水处理站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由风机抽送至车间外排放,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在建筑物楼顶进行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单位的标准要求。

项目营运期主要染物为粉尘、非甲烷总烃、NH3H2S,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正常排放下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1%,最大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值后,能够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烘干箱、烘干机、各种风机、泵类等,噪声级约8090dBA)。经预测,建设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厂界西侧、南侧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侧、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前处理拣选杂质及提取过程产生的废渣、废脱色剂直接装车,车满载后即运走,每天至少保证运送一次,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布袋除尘器粉尘、污水站脱水后的污泥送垃圾场填埋处置;废弃包装物外卖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化验室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化验废物、乙醇废气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提取液上柱吸附产生的废树脂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风险

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乙醇泄漏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企业应成立安全负责小组,并制订风险应急预案,并严格控制乙醇储罐与工作场所人员的距离,企业如果认真贯彻并层层落实预案中提出的应急措施,可将环境风险值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内,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延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吉ICP备08100322号-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433-2521663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xxk2521663@126.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电话(传真):0433-2521663 Email: xxk2521663@126.com

吉22240102000280号

吉公网安备220000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