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天洪家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2、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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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天洪家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延吉市小营镇民主村五队 |
延吉市天洪家私有限公司 |
延 边 朝 鲜 族 自 治 州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本项目位于延吉市小营镇民主村五队。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为6094m2,总建筑面积为2653.88m2,年生产沙发300套、桌子300个、椅子1200把、茶几文件柜类80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池后排入污水收集池,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污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延吉市朝阳川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布尔哈通河,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2)废气 木板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喷漆晾干和涂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甲醛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燃醇基燃料锅炉产生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满足新建燃油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限值,经8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在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海绵和皮革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袋、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 废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均属于危险废物,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暂存、处置。项目采用封闭的塑料桶等相容性器具将危险废物收集,送到厂内危险废物储存库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风险 本项目为醇基燃料储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为爆炸、火灾,但发生的概率极小。本项目设计上对风险防范考虑较为周全,可操作性强。只要切实落实和严格执行,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建设方应从降低环境风险的角度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则可使工程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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