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朝阳川镇延城餐具消毒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19-10-21 14:36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吉市朝阳川镇延城餐具消毒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2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延吉市朝阳川镇延城餐具消毒中心建设项目

朝阳川镇朝阳街朝阳西路101

延吉市朝阳川镇延城餐具消毒中心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9.3平方米。新建1套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日清洗餐具5000套;新建1套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0.5m³/h,总投资为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产生的餐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厂区北侧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延吉市朝阳川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布尔哈通河

2)废气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2燃煤锅炉的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NH3H2S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

包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区标准。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炉渣、布袋收尘、废包装材料和污泥妥善收集,外卖二次利用处理;食物残渣和隔油池废油脂委托专业餐饮垃圾处理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延吉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吉ICP备08100322号-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433-2521663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xxk2521663@126.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电话(传真):0433-2521663 Email: xxk2521663@126.com

吉22240102000280号

吉公网安备220000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