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延边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延吉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以网站公布的日期开始计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2587002、8333241(行政审批办)
传 真:0433-8333241
通讯地址: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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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延吉拌合站建设项目 |
延吉市春兴村 |
延边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延 边 朝 鲜 族 自 治 州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建设项目位于延吉市春兴村。项目用地面积4590.9m²,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沥青混凝土40000t,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 生活污水暂存于厂内污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布尔哈通河。 (2)废气 (1)热风炉废气 加热过程产生的粉尘先通过沉降罐沉降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中加热炉相关标准要求。 (2)导热油炉烟气 本项目加热沥青的导热油炉燃料采用含硫率低于0.035%的轻质柴油,属于清洁能源,燃油量87t/a。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导热油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约为0.023t/a、0.058 t/a、0.319t/a,排放浓度分别为14.60mg/m3、37.35mg/m3、206.13mg/m3,烟气经10米高烟囱排放,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3)沥青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沥青进行加热,加热温度在160-170℃,沥青在加热与搅拌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沥青烟气,但由于沥青加热系统、进料系统以及拌合系统为全封闭形式,因此,虽有沥青烟产生,没有沥青烟气逸出,只在由拌合设备向运输车辆装运时才会有少量沥青烟气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沥青烟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分别约为0.225mg/m3、0.0005mg/m3,排放速率分别约为0.0068kg/h、0.0000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有机废气 热风炉及导热油炉采用的柴油将会产生有机废气,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5)无组织排放粉尘 本项目砂石全部存放在封闭的储库内,堆场扬尘可忽略不计。故项目主要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为运输车辆动力扬尘。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300m范围内无其他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选址合理,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搅拌机、筛分机、提升机、引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85~90dB(A),对设备进行隔音、减震处理,配套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滴漏沥青、布袋回收粉尘、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滴漏沥青设置专用的容器接装,将其回收利用,布袋回收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转运设置台账,厂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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