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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07-03 10:23     来源:

驻延吉市各有关建筑施工单位:

  2020年度由于疫情高考、中考往后推迟一个月进行。高考、中考期间,为落实国家、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在复习和考试期间声环境质量优良,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我市区域内20207月份高考、中考期间各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对考场、考生及监考员住宿周边的影响,保障好安静、舒适的应考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延市环字[202018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市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各类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建筑单位遵照执行。

一、整治地点

(一)重点区域

1.高考考场地点: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延吉市一高中、延吉市九中(备用考点)、监考人员住宿地区域500米范围以内。

2.中考考场地点: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延吉市一高中、延吉市九中、延吉市十二中(暂定考点)、监考人员住宿地500米范围以内。

(二)其他区域

考场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区周边、监考人员住宿地周边500米范围以外区域。

二、整治要求

(一)整治时间

1.考场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区周边、监考人员住宿地周边。从202071日起至729日止。高考期间(77日至9日)(9日上午)、中考期间(727日至29日),尤其是考场周围半径500范围以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要全天候停止产生建筑施工噪声作业。

2.考场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区周边、监考人员住宿地周边500以外区域。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单位,从2020年从71日起至29日止。禁止在上午11点至下午1点、晚8点至次日凌晨6点施工。

高考、中考期间,抢修、抢险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提前2天向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2200-600)施工,必须向附近居民公告。

(二)执法要求

生态部门将会同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增加建筑施工现场夜间检查频率,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或产生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其责令改正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三)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派专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单位(个人),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并向相关信用评价单位进行信息公开,将其不良行为录入相应的信用档案。

特此通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延吉市分局

                      延吉市环境保护局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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